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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对外宣传和联系的窗口,是记载和反映学会活动的平台,是信息快捷传输的工具。网站网址:www.csname.org.cn 。
第二条 网站建设的目的是积极为广大会员和船舶与海洋科技工作者服务,树立学会形象,扩大学会影响。
第三条 秘书处遵守国家关于网站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 秘书处对网站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 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管理工作; (二) 制定网站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办法; (三) 建立网站信息员队伍,指导网站信息员开展日常工作; (四) 为广大会员和各分支机构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五) 维护、管理学会域名,按时办理年审等手续; (六) 及时了解兄弟网站发展情况,取长补短。 (七) 签订网站维护、保障协议。
第一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 (一) 根据学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更新网站有关内容; (二) 定时上网浏览学会网页和信箱,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处理; (三) 定期与信息员联系,搜集信息; (四) 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五) 同步更新挂在中国科协网站的网页内容; (六) 维护保养网站运行的有关设备。
第二条 信息员制度 (一) 学会秘书长是学会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学会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 (二) 各省(区)、市造船学会和学会各分支机构的秘书长(编辑部主任、活动中心主任)为本部门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有一定写作能力,思想解放,作风正派的人士担任信息员; (三) 信息员填写《信息员登记表》送学会秘书处备案; (四) 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包括:学术、科普、咨询、继续教育、编辑出版等消息,会讯、会议纪要、活动报道、项目预报等。 (五) 信息费稿酬按照学会《网站稿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期发放。 (六) 信息员报送信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并要署名。
第三条 信息员职责 (一) 及时传送本单位开展学会活动的信息; (二) 及时传送本地区与业界相关的重要事件的消息; (三) 及时传送本部门有关重要事件的情况; (四) 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注重信息的时效性。
第四条 信息上网发布的审批程序 (一) 网站管理员收到信息后,填写《上网信息工作流程单》,一并送秘书处审查; (二) 秘书处审查通过,报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批准; (三) 批准发布的信息,由操作员粘贴在网站相关栏目中; (四) 特别重要的信息需要发布,须经理事长批准。
第五条 信息内容更新周期根据栏目要求而定,新闻类信息更新周期一般为7天。
第六条 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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