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船舶工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促进船舶设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船舶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水平和船舶设计质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科〔2010〕95号)发布的《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现行有效版本为CB/T 2999-2020)的相关原则和方法,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将开展2025年船舶设计单位资质评价工作。现将申请及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可先行加入学会会员,再行申请,加入会员的流程参见学会网站)。
评价申请事项包括:初次申请、续期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
评价申请等级包括:一般船舶甲级、乙级、丙级和/或渔业船舶甲级、乙级、丙级。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根据CB/T 2999-2020标准(标准文本参见附件1)及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包括:
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参见附件2);
2.基础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管理要求证明材料、技术装备和应用要求证明材料(具体清单参见附件3);
3.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4),申请单位必须承诺对评价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承诺书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工作安排
1.时间节点:根据学会评价工作整体安排,2025年9月30日前均接受评价委托,学会将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组织评价。
2.评价流程包括:评价资料接收、评价材料初审、委托协议签订、评价材料核实、评价会议评审、评价委员会确认、网站公示、授证等环节。
3.组织实施:各申请可与地方学会联系申请,也可直接与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联系申请,学会接收材料邮箱为:13141013894@139.com,学会收到材料后将按照评估流程完成评价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会秘书处 强兆新 13141013894
附件:
1.《CB/T 2999-202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2.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单位设计条件评价申请表板
3.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单位设计条件资料清单
4.承诺书模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
附件1.《CB_T 2999-202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