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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造船工程学会2025年工作计划,开展“船舶设计大师”(2025年)评价工作。推荐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船舶设计大师包括总体、船体、轮机、电气、船舶配套系统、设备和海洋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从事船舶设计工作2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是中国造船工程学会高级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理事以上单位;

3、主持3项以上民品或一般军品项目;或主持2项以上国家重大军民品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设计理念有创新,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4、主持设计的船舶项目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以上。

5、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专著,且在培养、指导船舶科技人才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和贡献。

6、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且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推荐为外籍船舶设计大师,被推荐人需从事船舶设计工作2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参考第3-5条。外籍船舶设计大师推荐名额单列。

二、推荐程序

1、本会会员单位按照该年度推荐船舶设计大师的要求,填写《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会秘书处。

2、候选人所在单位不是本会会员单位的,可通过省(区)、市造船工程学会或本会分支机构进行推荐。省(区)、市造船工程学会和本会分支机构负责审核“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学会秘书处。

3、上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推荐书》需同时提交“重要科技奖项证书”复印件,“重要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和著作”的出版物封面、目录的复印件,重要论文复印件等材料。

4、外籍船舶设计大师获学会3名理事或2名常务理事或1名副理事长以上推荐方为有效,每人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推荐书》纸质打印稿一式七份,电子版一份,答辩PPT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810274652@163.com

2、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套。

3、代表性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不超过10项)一套。

4、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蕾13810274652

传  真:010—59517928  邮  箱:13810274652@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2025年8月29日


船会(2025)118号-关于推荐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的通知(终稿).pdf

船会(2025)118号-关于推荐船舶设计大师候选人的通知(终稿).docx